海南景隆实业有限公司-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金牛路南滨骏园小区骏雅阁16楼16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L2024-065
项目名称: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8.1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8.1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不分包。详细服务要求及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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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⑥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网站等渠道,现场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