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全流程远程提审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检察机关全流程远程提审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M2024-017
项目名称:检察机关全流程远程提审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8,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全流程远程提审系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58,5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全流程远程提审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全流程远程提审系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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