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检查组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检查组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4-NX-SC-ZC-FW-1188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检查组工作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27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27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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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单位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单位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1、以上详细的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2、所要求资质件均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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