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心医院公开招标太原市中心医院立足中部城市群、辐射山西省的区域辅助生育及全生育周期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太原市中心医院立足中部城市群、辐射山西省的区域辅助生育及全生育周期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992024AGK00836
存档编号:0632-2411HW6L2037
项目名称:太原市中心医院立足中部城市群、辐射山西省的区域辅助生育及全生育周期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2万元
最高限价:53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2包,内容如下:
采购范围:包含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②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③本次投标产品为国产设备,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 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失信被执行人和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