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坪片区忠建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公告
湖北
龙坪片区忠建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1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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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2|
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龙坪片区忠建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620240600029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6-2024-02239
3、项目名称: 龙坪片区忠建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71.887362 (万元)
6、最高限价: 171.887362 (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建公厕一座、化粪池一座、砌筑花池、砌筑景墙、路面硬化、混凝土边沟、新修广场等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12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按建筑业划分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3)供应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4)供应商拟派“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且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 2月 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本单位鲜章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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