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民政局泾川县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泾川县民政局泾川县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6001JH620821025
项目名称:泾川县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预算金额:181.860000(万元)
最高限价:181.860000(万元)
采购需求:1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户≥166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316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独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比例均为100%。(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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