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公路中心2024年部分专案工程试验检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古田公路中心2024年部分专案工程试验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AE-2024-036
项目名称:古田公路中心2024年部分专案工程试验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80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680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7天内组织检测设备进场检测,并在现场检测完成后7天内出具检测书面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中小型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和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有效的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须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不含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期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检测负责人,且年龄不大于 60 周岁。(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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