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平县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SW2024-11-1106-001
项目名称:和平县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6,338.7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和平县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96,338.79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和平县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和平县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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