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行车公寓卧具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行车公寓卧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1107)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行车公寓卧具采购招标人为上局-南京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行车公寓卧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 (1)技术指标中须提供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同面料仅需提供1份检测报告) (2) 须具备有效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1.4、供货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供货合同及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1.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3.1.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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