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新建李庄生产队村民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新建李庄生产队村民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新建李庄生产队村民活动中心工程施工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1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 ,建设资金来自 农场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新建李庄生产队村民活动中心工程;2、 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围墙 84.8 米,新建村民活动中心一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为 416.26m2,总建筑面积 416.26m2,建筑高度为3.60m 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 招标控制价:1358619.16元;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7、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2 09:00 至 2024-11-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简称“惠招标”)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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