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2024年九台区续保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2024年九台区续保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按要求预留给的有效邮箱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6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33(二次)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2024年九台区续保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26,282.39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26,282.39 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参数》。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保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完税合法票据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保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4.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谈判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它要求详见附件《项目要求》。
8、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投标人要具有权威投资信用评估机构B级以上(含B级)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C级以上(含C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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