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乐山大佛景区安防视频监控增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1-22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3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大佛景区安防视频监控增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置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 及以上证书得的3分,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3分,本项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 及以上证书得的3分,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3分,本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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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