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所前镇机关及党群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所前镇机关及党群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1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FC2024022-1
项目名称:所前镇机关及党群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2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所前镇机关及党群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4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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