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可燃气体报警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XCLDCZJ2024-1129--1)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可燃气体报警器采购人为乌鲁木齐西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可燃气体报警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必填): 1、可同时显示氧气、可燃类气体、有机物挥发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4种气体。可燃:0~100%LEL,氧气:0~50vol%,硫化氢:0~150ppm,一氧化碳:0~300ppm。安全防爆构造(Ex ibd Ⅱ BT3)、可燃性气体传感器是耐压防爆构造;"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应并提供设备全套技术资料、说明书(包括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进口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为所供设备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 2.所供设备需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及有关说明,因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提供服务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包含运杂费等)全部由提供服务方承担。 3.设备保质期内如出现设备质量和使用问题,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投标方所供设备应提供第三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必填):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产品近两年的供货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4.如代理须出具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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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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