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澄迈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龙岐雅苑(北区)1栋B单元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S-CS-20241120033
项目名称:澄迈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产盘点、业务系统建设、数据库建设,组织实施、测试和试运行及人员培训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4个月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现已变更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未被列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报价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⑤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⑥供应商亦可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