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胥江科创核(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清峰路一期(含汤浜改线)工程QFL-SG标段
江苏
吴中区胥江科创核(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清峰路一期(含汤浜改线)工程
QFL-SG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吴中区胥江科创核(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清峰路一期(含汤浜改线)工程 已 由 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 以 吴中数据备【2024】288号(项目代码:2406-320506-89-01-913635)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以 吴交程【2024】17号 批准,项目法人 为 苏州吴中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吴中区胥江科创核(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清峰路一期(含汤浜改线)工程范围西起东欣路,东至过水桥西侧(其中汤浜改线段东起灵山路西侧汤浜,西至笠帽浜,长约589m),清峰路一期全长约705.053米,包含新建2座简支梁桥,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QFL-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
②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施工类)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项目经理担任过已完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③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⑤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2024年8月~2024年10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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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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