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郑徐高铁缺口监测分机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郑徐高铁缺口监测分机”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TJCDDW202411122-34)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郑徐高铁缺口监测分机”项目采购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缺口监测分机45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缺口监测分机45个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 4.2、认证许可:投标产品须具备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4.3、生产能力:投标企业须具备投标产品的相应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等生产能力; 4.4、财务能力:投标企业须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5、供货业绩:投标企业须具有近3年内相应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包括供货合同、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4.6、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9、投标产品须满足能够接入兼容既有道岔缺口监测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