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鸿盛院区手术室进口医疗设备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G-H-240990-1
项目名称:鸿盛院区手术室进口医疗设备购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动综合手术床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产品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动综合手术床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是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所投产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③开标时,需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如进口货物授权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进口代理”的授权书,保证从生产厂家到投标供应商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的,须附翻译的中文译本(以中文译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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