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熊洲等4座长江提水泵站及设施建设工程监理2标段()招标公告
湖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监利市熊洲等4座长江提水泵站及设施建设工程监理2标段(HBJL-202411SL-015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L-202411SL-015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监利市熊洲等4座长江提水泵站及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关于监利市熊洲等4座长江提水泵站及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监发改审批【2024】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湖北省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监利市三洲管理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监利市容城镇、三洲镇、柘木乡
建设规模:更新改造及新建3个乡镇泵站4座:改造容城镇西门渊长江提水泵站、新建三洲镇上河堰长江提水泵站、新建三洲镇熊洲长江提水泵站、新建柘木乡与三洲镇交界处孙良洲长江提水泵站,配套管理用房、主泵房、轨道、引水渠、进水渠、出水池、出水管、配套节制闸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监理2标段:新建三洲镇熊洲长江提水泵站、新建柘木乡与三洲镇交界处孙良洲长江提水泵站。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监理2标段为新建三洲镇熊洲长江提水泵站、新建柘木乡与三洲镇交界处孙良洲长江提水泵站。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600日历天,其中实际服务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质保期满。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9440.53 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3.1.3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1.4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