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电箱及配电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电箱及配电柜采购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投资【2014】33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公安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北辰路,建筑面积172542平方米,分南北2个区域,南区包含1#~5#楼,北区包含6#~8#楼及看台,车库为地下一层。;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北辰大道;
2.3 项目投资总额:10915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电箱及配电柜采购项目;标段编号:E6101123506PCIv010M1001;标段类型:设备采购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电箱及配电柜采购项目,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电箱及配电柜(除高低压配电室及发电机配套配电柜外)的供货,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电箱及配电柜采购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无】及以上 执业资格/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配电箱及配电柜采购项目,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进行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产品须具有合格有效的3C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可查询;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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