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太白县虢川河流域县城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勘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太白县虢川河流域县城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勘查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华夏悦世界1座 6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JX-2024-011
项目名称:太白县虢川河流域县城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勘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白县虢川河流域县城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勘查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虢川河流域县城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勘查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虢川河流域县城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勘查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土地规划乙级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开户许可证);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近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近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8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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