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2栋2层2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RCXT-2024-1112-01
项目名称: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设计及预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本项目设计周期暂定 30 天,合同签订后其中方案设计5日、初步设计10日、施工图设计15日,施工配合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 预算编制:施工图通过图审后1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预算造价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造价相关资格证件或职称。(2)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服务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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