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夏特水电站克孜勒苏河水电规划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夏特水电站克孜勒苏河水电规划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7124001001
1.招标条件
为巩固与拓展对克孜勒苏河中游河段的水电项目开发权,现启动克孜勒苏河水电规划招标工作,项目由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通过了项目立项,项目招标人为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招标代理人为中电建西南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现对克孜勒苏河水电规划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河流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克孜河是喀什噶尔水系的第一大河,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发源于吉尔吉斯斯坦境内海拔6048m的特拉普齐亚峰,流域面积24143 km2,河流全长445.5km。自国境至克孜河上游水文控站牙师水文站为克孜河上游,长约56km,其间左岸有卡堤铁热克河和卓尤勒干苏河两支流汇入;从牙师水文站至克孜河出山口卡甫卡山口为中游河段,长约115km,区间有四条较大支流汇入,自上而下右岸是古求尔河、玛尔坎苏河、阿依嘎尔特河,左岸一条是康苏河。
2.3 服务期限: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 依据《河流水电规划编制规范》(NB/T 11170-2023)、《河流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NB╱T 35068-2015),结合2024年批复的《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综合规划》对《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2010年版)、《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版)进行重新编制。还需对上游河段的水能资源分布情况、河流水资源开发重要控制性因素进行调查,提出开发利用方向建议,在本次修编《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中提出上游河段水电规划初步方案。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人;
禁入条件:投标人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或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的禁入承包商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金或资金来源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水电规划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 业绩要求:近10年(2014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流域(或河流)水电规划或河段开发方式研究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用户证明资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双方签字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承接了合同标的物的资料。
3.1.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3年(2021年11月1日以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设计质量等问题。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设总)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从事水电项目设计工作15年以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总)时间不少于5年。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