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百股河左岸污水管线新建工程设计
辽宁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锦州市百股河左岸污水管线新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百股河左岸污水管线新建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市本级预算资金 解决,出资比列为 100%,招标人为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锦州市百股河左岸污水管线新建工程设计 。
2.2建设地点: 锦州市百股河左岸 (人民街-锦承铁路) 。
2.3项目规模: 新建 DN800污水管道4216.31米,其中PE管1002.31米,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164米,顶管50米。河堤内设置污水管道毛石混凝土挡墙984米,配套建设预埋管DN400-DN600的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6米,Φ15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84座,并对破坏的路面进行恢复16902.00平方米等。
2.4招标范围: 锦州市百股河左岸污水管线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 。
2.5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后 7天内提供成果文件,服务期限需至建设项目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或者[给排水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经济补偿。各设计单位送达的资料成果不论是否中标,不返还。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和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在本项目设计中采用本次设计招标所有设计中的任何部分,无需征求设计单位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2设计投标所有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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