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
黑龙江
巴彦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BY-24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巴彦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已 由 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巴 发改〔 202 4 〕 50 号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巴彦县鸿源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巴彦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 。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
2.3 项目 建设规模 及主要建设内容 :巴彦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 1194米,管径d600~d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联络管190米,管径d300;雨水检查井51座;雨水口38座。新建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444米,管径d400;污水检查井38座。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设计流量8000立方米/日;配建De315污水压力管线840米、检查井2座。路面拆除及恢复11445平方米。
兴隆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 8960米,管径d600~d2400;钢筋混凝土雨水联络管5350米,管径d300;雨水检查井224座;雨水口300座;出水口2座。新建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3214米,管径d400~d1000;污水检查井81座。路面拆除及恢复16086.5平方米 。
2.4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
2. 5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
2.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150.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提供近 3个月(202 4 年 09 月至 202 4 年 11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
3.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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