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孵化园2#厂房行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汉中市
汉中市南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孵化园2#厂房行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董家营十字)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Z-2024-11-05
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孵化园2#厂房行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孵化园2#厂房行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孵化园2#厂房行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 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孵化园2#厂房行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6)供应商需具备实质性能力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书面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