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GY-2024-074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预算金额: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
采购需求:1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廉州镇; 2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南孟镇、兴安镇; 3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常安镇、南董镇; 4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南营镇、贾市庄镇; 5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张家庄镇、西关镇; 6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增村镇、九门回族乡; 7标段: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梅花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已备案或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扫描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