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震局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地震局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T-2024156
项目名称:江苏省地震局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范围涉及7种车型,分别为(1)小型客车(5人座客车)、(2)小型客车(7人座客车)、(3)中型客车(13~17人座客车)、(4)大型客车(20人座客车)、(5)大型客车(35人座客车)、(6)大型客车(45人座客车)、(7)大型客车(55人座客车),响应供应商需分别根据采购要求提供全部7种车型的报价。报价应包含除驾驶员餐费、停车费、过路费外的所有车辆使用费用。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1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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