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油气计量中心天然气计量检定站生产配件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8时 11分 26秒
一、概述
根据东北分公司批复的采购计划,计量中心需为天然气计量检定站采购仪表附件、金属缠绕垫片等生产配件。概算金额为35万元(含税价),供货期为合同签订20天,交货地点为辽宁沈阳市新民市兴隆堡镇107省道南290米天然气计量检定站。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20天
质保期限(月): 12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金属缠绕垫片 | 个 | 200 | ||
2 | 流量仪表附件 | 件 | 9 | ||
3 | 流量仪表附件 | 件 | 9 | ||
4 | 压力仪表附件 | 件 | 2 | ||
5 | 压力仪表附件 | 件 | 15 | ||
6 | 导热油 | L | 10 | ||
7 | 接地线 | m | 100 | ||
8 | 流量仪表附件 | 件 | 9 | ||
9 | 流量仪表附件 | 件 | 9 | ||
10 | 专用润滑油 | L | 30 | ||
11 | 流量仪表附件 | 件 | 9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2资质条件: (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品牌授权)。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 供应商具有并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涵盖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物资。 (3)开户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要求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4业绩要求: (1)提供产品制造商三年内(2021-202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3-5个。业绩表应包括项目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5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提交最近3 年( 2021年8月至响应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4)承诺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至响应截止日无行贿犯罪。 (5)承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列入黑名单。 3.6关联企业:提供单位负责人、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所在单位控股、管理、关联关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