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福山区交安委办公室、研判中心、快处中心购置指挥台及其他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招标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福山区交安委办公室、研判中心、快处中心购置指挥台及其他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11000202402000123
项目名称: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福山区交安委办公室、研判中心、快处中心购置指挥台及其他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 币 壹拾壹万零陆佰肆拾元整(¥ 110,640.00 元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中的 制造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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