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地方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Y2024-1021
项目名称: 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地方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5965000元 (其中A包 3775000元 ;B包 219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如有) : 5965000元 (其中A包3775000元;B包2190000元)
采购需求:
A包:血液净化设备16台,透析净水设备1台。包含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保修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B包:手术床1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工作站1台、数字X射线成像系统(DR)1套、移动数字X射线成像系统(DR)1套。包含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保修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次招标共分二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确定1家中标单位。投标人可以选择投任意一个采购包,二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如最终评审结果相同优先1包优先中标。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名称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试运行验收合格。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分包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名称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名称1、2】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xyln.ln.gov.cn)、“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网站()查询,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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