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三北防护林(内蒙古段)建设水资源支撑体系及林地优化节水灌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通辽试验基地灌溉设备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三北防护林(内蒙古段)建设水资源支撑体系及林地优化节水灌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通辽试验基地灌溉设备材料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中星国际15楼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XM-ZFCG241107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三北防护林(内蒙古段)建设水资源支撑体系及林地优化节水灌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通辽试验基地灌溉设备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参加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