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村委警务助理团体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村委警务助理团体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湛江市智圆谷科技企业孵化器2楼2F58(赤坎区海田东三路6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4023
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村委警务助理团体人身意外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村委警务助理(兼职辅警)购买团体人身意外险,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服务的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实际投保人数。(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供应商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同一集团公司内,仅允许一家子(分)公司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3)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响应)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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