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坡心镇人民政府本级-坡心镇高朗村大石桥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屯昌县坡心镇人民政府本级-坡心镇高朗村大石桥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坡心镇高朗村大石桥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12-09 14:3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Y-2024-107
项目名称:坡心镇高朗村大石桥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预算金额:2,199,037.75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资格承诺函)(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者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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