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城北幼儿园(一期)配套设备设施购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编号 :1408292024AGK00231
项目名称:平陆县城北幼儿园(一期)配套设备设施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008419元
最高限价: 3008419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包,平陆县城北幼儿园(一期)配套设备设施购置,主要包括 采购玩教具、教学设备设施、校园广播及监控设备、厨房设备等。包含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检验、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关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 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