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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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4290062024-SL186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 EPC 项目 已由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408-429006-04-01-495947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天门市高投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天门市高投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规模约 8518.09 亩,项目涉及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花湖大队、长湖大队、马家湖大队及灌湖大队,主要建设内容为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坑塘和沟渠整治工程及农路改造工程等 。
2.2招标范围:主 要建设内容为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坑塘和沟渠整治工程及农路改造工程等 。
服务范围包括:
(1) 设计部分: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2) 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2.3总投资金额:约22000万元;
2.4建设地点: 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花湖大队、长湖大队、马家湖大队及灌湖大队 ;
2.5质量标准:
(1)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 2)施工: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验收合格;
2.6履约期限: 36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具备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
3.2 投标人须 具备 建设行 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施工单位提供。
3.4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 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3.5.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5.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分工职责范围的履约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