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城发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湖北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TCZX-202410SZ-514002001
一、招标概况
通城城发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于 2024年11月05日 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27日 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1室 开标,并于 2024年11月27日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城城发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需解锁、通城县金郅材料设备有限公司、通城县恒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费费率报价:96.90%;施工图设计费费率 报价:49.95% |
| 质量(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湖北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 证书编号 | 鄂242141544962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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