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云存储与上传专线费用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云存储与上传专线费用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JNC254-CG-241115505 、 SXZB-2410274911JNF2749/01 )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8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2 17:30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云存储与上传专线费用(项目编号: JNC254-CG-241115505 、 SXZB-2410274911JNF2749/01 ),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云存储与上传专线费用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云存储与上传专线费用: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需解锁 | ¥19万元 |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
| 2 | 需解锁 | ¥20.21万元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 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 2 | 需解锁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3.7.2 项规定。上海蓝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只附人像面,不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经评审小组评审 一致认定上海蓝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满足形式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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