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防洪评价编制(二次)
河北
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防洪评价编制 (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 防洪评价编制 (二次) 已由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枣发改审批﹝2024﹞081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水利局 , 招标人为 枣强县河道事务服务所 , 资金来源为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防洪评价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防洪评价编制(二次)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节制闸2座,分别为后边节制闸和吉利节制闸。其中后边节制闸位于索泸河上;吉利节制闸位于枣吉渠上。拆除重建节制闸3座,分别为张庄节制闸、张米节制闸、邵府节制闸。其中张庄节制闸位于索泸河上;张米节制闸位于娄官渠上;邵府节制闸位于南干渠上。拆除重建桥梁9座,分别为大营镇北白塔桥、马屯镇张庄桥、马屯镇张仓口桥、马屯镇刘仓口桥、恩察镇北大屯桥、恩察镇马坊桥、枣强镇刘前村桥、马屯镇前青花村桥、新屯镇东里祥村桥。
2.1.3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所在地河道边界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等资料的汇总与搜集,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等资料的获取与收集。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文件等前期项目资料,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行政审批部门待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批会 ; 根据技术审查会提出的问题逐一修改,最终形成报批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或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