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服务区域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服务区域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就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请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服务区域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9日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1004JH047
2.项目名称: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服务区域提升改造项目
3.项目概况:对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区域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4.预算金额:1565548.23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1565548.23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对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救助区域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 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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