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沪蓉高速华蓥互通立交新增人行天桥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
磋商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 华蓥市通达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委 托,拟对 G42 沪蓉高速华蓥互通立交新增人行天桥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 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 磋商 。
一、采购项 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120241108GC0484001-1 (以此为准) 。
2. 采购项目名称: G42 沪蓉高速华蓥互通立交新增人行天桥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 (以此为准) 。
3. 采购人: 华蓥市通达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此为准) 。
4. 采购代理机构: (以此为准) 。
5.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
二、资金情况
1.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资金 ;
2. 采购预算:人民币 152511 元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为包干价;包括平行检测等费用,在整个监理过程中不因平行检测次数增减、工程价款的增减、监理服务期限的延长或缩短而作调整);
3. 最高限价:人民币 137259.9 元 (最终以采购预算下浮 10% 后的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 G42 沪蓉高速华蓥互通立交新增人行天桥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 (详见 磋商 文件 第 五 章) 。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 磋商 邀请在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 ) 须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本项目属于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三)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 四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参照《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磋商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磋商 文件 的 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1.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02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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