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腌腊制品熏制服务项目、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调查服务项目代理机构公开评选
四川
为规范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规定, 我局 拟公开择优选择 一 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单位 “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腌腊制品熏制服务项目、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调查服务项目 ”。 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业主: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腌腊制品熏制服务项目、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调查服务项目代理机构公开评选
三、项目概况: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腌腊制品熏制服务项目: 2024年在武胜县城区设置2个腌腊制品熏制点位为群众提供免费熏制服务。1年熏制设备租用及运维服务费用共计10万元整 ;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调查服务项目:根据《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新污染物调查工作,预算费用共计 15万元整。
四 、代理服务准则 :
在下列授权委托范围内从事代理采购招标的服务工作: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组织采购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应用专业技术为委托人提供政府采购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三)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合理解释采购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判断;
(四)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五 、服务范围及代理工作主要内容 :
(一)拟订采购招标方案,向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二)依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的),组织对潜在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三)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
(四)依法依规通过发布采购项目公告 /随机抽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五)依法依规组织及发售采购文件;
(六)组织开标(启)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等工作;
(七)协助采购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定标,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制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八)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按规定存档保存;
(九)依法向中标人 /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以及发出或发布与项目相关的其它通知或公告;
(十)将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以及响应/投标文件(副本)及成交(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交给采购人作为签订合同依据;
(十一)依法及时组织或协助采购人与中标人 /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对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和备案;
(十二)完成采购项目的所有备案流程及材料汇编;
(十三)协助采购人处理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按代理协议约定进行书面答复;
(十四)代理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五)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 、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8]2号)《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865号)文件要求:
(二)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七)拥 有不少于 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七 、本次评选活动的特殊要求 :
(一)申请人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已列入四川政府采购网申请人名录库内存续的合法申请人。
(二)熟悉政府采购政策及项目属地工作程序及流程,申请人应当具有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被确认中选人的申请人, 我局 会对申请人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及核实,若与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则视为虚假响应,立即取消中选人资格)
(三)申请人已接入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
八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法人授权书原件
1.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 评选时 适用;
2.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 1.在有效期内;2.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 评选 的,则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九 、基本要求 :
所有参加 评选 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 “ 评选 申请书 ”。申请书用汉语言文字编制, 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十 、领取 评选 文件的时间 、 地点 及方式 :
(一)时间:报名及获取评选文件起止时间: 2024年10月 30 日 -2024年10月 3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地点: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206 办公室(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东街 244号)
(三)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时不需提供,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材料均需加盖鲜章。
十一 、申请人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申请人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 1 月 01 日 10 : 00(北京时间,工作日)。
十二 、申请人资料递交地点: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4楼会议室
注:申请人资料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资料恕不接收。本次评选活动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