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希望高中食堂及部分功能室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4-11-29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长春希望高中食堂及部分功能室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 :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5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 采购项目编号: JM-2024-11-01482 ;
- 项目编号: 2024HXZB-1104 ;
- 项目名称:长春希望高中食堂及部分功能室改造工程;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83.3366 万元;
- 采购需求:为保障师生正常使用,现对长春希望高中食堂及部分功能室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4530 号长春希望高中;
- 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141 号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9 号 ) 等文件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证明材料;(注: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 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 〕 23 号)文件执行; 3. 其他省 ( 市 ) 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4. 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处理。 -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相关磋商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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