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7年度新芜经济开发区九子湖公园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3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H12CG2024FW5021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JC34022120240725 号)
项目名称: 2024-2027 年度新芜经济开发区九子湖公园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 210 万元 / 年
最高限价: 210 万元 / 年
采购需求: 2024-2027 年度新芜经济开发区九子湖公园物业管理项目,项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新芜大道、永泰路、俞林路和北航路围合位置。占地面积约 26 万㎡。其中水面 13 万平方米,内容为九子湖公园区域内提供保安、保洁等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10 个月( 1 年 +1 年 +10 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为 7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服务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3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4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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