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江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011886000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 已经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4]20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洪泽湖路西起海陵南路,东至鼓楼南路;太湖路西起海陵南路,东至鼓楼南路。  2.2工程规模: 洪泽湖路、太湖路沿线整治提升。其中,洪泽湖路改造提升范围西起海陵南路,东至鼓楼南路,道路全长843米,道路红线宽25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太湖路改造提升范围西起海陵南路,东至鼓楼南路,道路全长1018米,道路红线宽25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2.3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B32120101002 | 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 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 135.01 | 
2.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工程量完成30%时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量完成60%时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人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结算审核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1)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仅  限于以下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2)在监情况  ①  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  ?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注:  无在监工程是指: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  非变更后无  在监  工程,或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是变更后无  在监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从  变更之日  起至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已满  6个月)。  □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  ?  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缴纳的养老保险  (  时间要求  :  2024  年  6  月  -  2024  年  11  月  ,  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退休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否  (  1)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投标人担任过  单项合同  [  建安工程费  或工程造价  ]  在  4  000万元(含)以上包含  市政道路工程(厂区、小区内道路除外)监理,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监理单位  ;  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竣工验收佐证资料  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竣工验收佐证资料  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  ①  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  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  有  总监理工程师  变更情形的  :  □  不予认可  ;  □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  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  ③  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  3.  5  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时,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的曝光台  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2  )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曝光  仅限  以下  行为: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  ;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  曝光  已被取消或  曝光  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  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  如查实投标人  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  ,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0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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