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洧川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及洧川镇南街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包2洧川镇南街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51 (招标文件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51)
二、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洧川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及洧川镇南街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4幢10-15层、1层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3.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聂艳君、韩威、卫倩倩、张海廷、陈林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交易中心系统向各供应商推送告知评审结果(请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在“评审结果查看”栏中自主查看),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中标人:需解锁;评审总得分:94.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