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霞浦职业中专学校运动场灯光布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霞浦职业中专学校运动场灯光布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霞浦县沙头村体育北路9号楼1栋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Y(代)2024-006
项目名称:霞浦职业中专学校运动场灯光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565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09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须具备①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及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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