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务车辆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201]hljzy[CS]20240005
项目名称:公务车辆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或道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资质。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或道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资质。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或道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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