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商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商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商洛市商郡城北门3#楼二单元1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Y-SL-202468
项目名称:2025年商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商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5-01-01 00:00:00 至 2027-12-31 00:00:00入围2家供应商共同承办本项目所需服务。 最高费率限价: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商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商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所属省级公司须具有陕西银保监局(或原陕西保监局)核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保险集团公司投标开展业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一家,本项目只接受同一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一个子公司报名参与本项目磋商。 (3)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当事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5)提供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