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仁兴镇卫生院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禄丰市仁兴镇卫生院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禄丰市金山古镇三区6幢3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GY(2024)—5号
项目名称:禄丰市仁兴镇卫生院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十二导联心电图机3台、多功能床旁监护仪3台、免疫荧光检测仪1台、电动吸引器2台、折叠担架2副、洗胃机1台、便携式转运呼吸机1台、加厚铝合金出诊箱1个、不锈钢器械仪器柜2个、不锈钢无菌物品储存柜2个(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供应商 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文件精神,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还需具备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注册登记表》,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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